曲阳县恒州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

2024-07-30 16:36

曲阳县恒州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

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


曲阳县恒州交通发展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恒交发)创建于2021年,是由曲阳县财政局出资组建,由财政局负责履行出资人职责和企业资产监管的国有独资企业。2023年6月划转到河北曲阳经济开发区,属于开发区下属国有公司。经营范围涵括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、市政设施管理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、城市公共交通、建筑劳务分包等领域业务。
因发展需要,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人员,从事财务部、综合协调部、项目部、法务部及子公司等工作。具体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原则
本次招聘坚持德才兼备、民主公开、竞争择优、依法依规原则,全权委托第三方机构保定雄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实行公开招聘。
二、招聘岗位及数量
招聘岗位:曲阳县恒州交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部、综合协调部、项目部、法务部及子公司相关岗位。
招聘人员数量:10名,男女不限。
三、招聘范围、对象和条件
(一)具有曲阳县户籍(或生源地为曲阳)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,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无不良从业记录。
(二)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、学历、专业和技能等条件,详情见附表,计算年龄及工作年限等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。
(三)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、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、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、曾被开除公职或曾被所在院校、单位处分过的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。
(四)身体健康,体型端正,无明显外伤,无色弱、色盲,无传染疾病,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,体检按《国家公务员录取体检通用标准》掌握和执行。
(五)认同并自觉遵守公司企业文化和核心人才理念,具有事业心和创业热忱,能够服从公司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,能够接受野外作业,到艰苦地区或者创业一线岗位工作。
(六)法律、法规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。
四、其他条件
1、岗位名称、岗位要求及人数等详见附件。
2、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。
五、报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:
1、在党纪、政纪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;
2、曾因违法受到行政、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;
3、曾被开除公职的;
4、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的。
六、招聘方式和程序
报名时间: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2日,上午9:00--11:30,下午14:30--17:30
报名地点:曲阳县七天连锁酒店五楼会议室
咨询电话:5013992
报名须知:现场报名。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、户口本、毕业证、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,大专及以上学历学籍验证报告(学信网下载)两份,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,缴纳考务费100元。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,如有弄虚作假、资料不实的,一律取消录用资格。
(一)笔试
岗位招聘数与参加考试人数达到或超过1:3,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分,按招聘计划1:3的比例进入证件审核。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都进入证件审核环节。岗位招聘与参加人数比例未达到1:3的,按实际人数进入证件审核。笔试有缺考、作弊或成绩为零等情况不得进入面试。
(二)面试
面试入闱资格: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,按照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:2的比例进入面试。如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,并列考生都进入面试。
(三)体检
对拟招聘对象组织体检,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,体检医疗机构参照《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(试行)》实施,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。初检不合格可以复检一次,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。体检集合时间、地点、注意事项另行通知。
七、公示
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、考核情况,确定拟聘人选进行公示,公示期间被举报违规违纪者,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。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,暂缓聘用,公示期间考生因各种原因取消、放弃聘用资格的,将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,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、考核、公示。
八、人员管理和待遇
招聘的人员与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。正式录用名册经用工单位盖章后,连同签订的用工合同在试用期满后一个月内按规定备案,薪资标准根据县财政局相关规定执行。
九、注意事项
考生务必保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,以便通知有关事宜,否则后果自负。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、证件审核、笔试、面试、体检、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,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。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,在任何环节,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,对伪造、变造、冒用各种证件,弄虚作假的,一经查实,取消其应聘资格,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应责任。整个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情况不实,不符合招聘条件的,取消招聘资格,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应责任。
2024年7月30日

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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